办理程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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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校生出具成绩证明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(校园卡、学生证、身份证)到教务处办理。如代他人办理,需携带其有效证件。已毕业学生需携带身份证并记牢在校期间学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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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成绩单需先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(教学一楼401房间)登记学号、姓名、成绩单用途等信息并出示证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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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印成绩单后,到教务处办公室(教学一楼408房间)加盖教务处成绩印鉴并登记。需要多份成绩单者,需先提出需要份数,自行复印后再加盖教务处成绩印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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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暂不提供英文成绩单,需要英文成绩证明者需要参照教务处出具的中文成绩单自行翻译,将中、英文成绩单一并交教务处复核。英文成绩单如为多页,则每页均需要写明学籍信息;英文成绩单中的课程顺序须与中文成绩单一致,成绩不得更改。
办理时间:每学期3-15周周三下午办理成绩审核及加盖印鉴事宜。
教务处仅可出具2019年之后入学学生的中文成绩证明,2019年之前入学需到档案管理中心综合档案科(图书馆北侧楼梯处,电话0411-83633489)办理。
联系方式:
教务处教学管理科0411-83633489教务处
2020年7月